根据学校《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本科生实习工作的通知》(西法大教发〔2024〕15号)的要求,依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西北政法大学本科生实习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我院2022级、2023级本科生专业实习、专业见习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商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机构及成员
组长:李晓宁
副组长:赵参、蔺媛、杨柳青、冯颖
成员:陈丹琳、蔡冰冰、周迪、王卫东、胡信布、黄雯、姚延婷、李普玲
商学院毕业实习指导邮箱:sxy_bks@163.com
二、实习工作任务
1.专业实习
本次参与专业实习的本科生包含2022级全体在校生共计277人(实习汇总名单见附件1),其中电子商务及法律44人(一个自然班),审计学120人(三个自然班),财务管理80人(二个自然班),人力资源管理33人(一个自然班)。专业实习时间安排为7月15日-8月23日,共计六周。
在专业实习教学过程中,要求各系部加强与本专业实习的学生和实习单位的联系,及时掌握学生实习动态,每周应电话联系一次,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和巡回检查,并对学生的实习情况进行详细的书面记录;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状况,关心学生实习期间的生活;及时解决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各种困难,对于确实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学院汇报。同时,检查学生遵守学院实习管理规定和实习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况,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对违纪学生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报告给学院给予必要处理。
2.专业见习
参与2024年度专业见习的本科生包括2023级全体在校生,专业见习时间安排为2025年1月13日-2月21日,共计四周。2023级本科生专业见习工作具体安排后续通知。
三、实习工作安排
(一)动员与准备阶段:2024年6月17日—6月24日
1.实习动员
在实习前召开实习工作动员会,做好实习动员和实习安全教育工作。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有关实习政策和文件,向学生介绍实习基地情况、学习实习内容和实习岗位基本要求,要求学生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加强实习纪律教育、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实习安全意识。
2.上报实习统计名单
学院教务办向学生公布集中实习单位名单,组织安排实习单位与集中实习学生双选会。参与学院或学校签订协议的各实践教育基地实习的人数均不少于3人,并于6月30日前完成2024年度本科集中实习统计名单(见附件2)和分散实习统计名单(见附件3)
(二)组织与实施阶段:2024年7月15日—8月23日
1.实习指导教师。为确保学生实习质量,提升教学效果,要求各系部适度增加实习管理人员和实习指导教师,确保每个与学院或学校签订协议的实习单位安排1名实习指导教师,负责与实习单位之间联络沟通与协调。参与自主实习学生的指导教师原则上由本科生导师担任。
2.实习过程管理。学院将以信函、电话、网络及实地考察等方式,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实习情况,快速解决学生实习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3.实习纪律与安全。为了确保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实习指导教师应切实加强对学生的纪律安全教育和宣传,学生在实习期间应严格遵守实习纪律以及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实习安全意识,未经实习单位指导教师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从事任何与实习无关的活动。
(三)考核与总结阶段:2024年9月12日—10月11日
1.实习考核材料收集
实习结束后,学生应按时返校,参加实习的学生应向学院提交实习介绍信回执、实习鉴定表(内含实习总结、案例分析)、实习日志、实习指导记录表。学院根据以上材料对学生进行实习考核。
2.实习成绩评定
学院应在学生实习结束后三周内组织教师对实习材料进行评定,10月11日前完成实习考核和成绩评定,成绩登记表由学院存档。未参加实习或实习成绩不及格者需要重修,重修时间和实习单位由各学院确定后报教务处备案,学生重修实习费用及其他费用自理。
3.实习总结
实习结束后,各系部应认真总结实习工作,写出书面实习工作总结,总结材料应包括实习教学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质量分析、存在问题、解决措施、建议等,实习工作总结应于10月11日前提交教务办,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四、实习纪律和基本要求
1.实习学生从到各实习单位报到之日起至实习结束之日止,应当按照实习单位的纪律要求,严于律己、恪守各项规章制度。
2.实习学生应当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掌握各种专业知识和人际关系沟通技巧。实习学生应当在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导下,培养良好的职业责任感。
3.学生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请假的,应由学生向实习指导老师和学院领导写书面请假条请假,经批准后方能离开实习岗位。
4.学生实习期间应当坚持每天撰写实习日志,记录实习工作与实习心得。每月至少向实习单位、指导老师汇报一次实习情况,并做好实习指导记录。实习指导记录表每月1份,本次实习共需上交2份实习指导记录表。
5.学生在实习结束后,须提交以下材料作为实习成绩评定的重要组成部分:
(1)专业实习总结1篇(2000字左右,主要应包括实习单位概况、实习岗位职责的具体内容、实习工作的过程、实习的具体成果、实习效果分析、对学院教学的意见或建议;材料真实、过程真实,文字写实);
(2)案例分析1篇(4000字左右,主要应结合实习过程中的具体案例,参考“寻找问题—发现问题—分析情景—解决问题”这一种模式进行分析;材料真实、过程真实、文字真实);
(3)实习日记(为期6周的毕业实习,不少于30天,要求简要记明实习期间每天承担办理的具体事项及实习感受);
(4)实习鉴定表1份,经实习单位签署鉴定意见并加盖公章;
(5)实习指导记录表2份。
6.对于实习期限未满而提前离开实习单位终止实习的,以及实习期间擅自脱离岗位或者请假天数过长的学生,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实习介绍信回执中必须详细注明实习单位地址以及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等内容以备检查。
五、实习表彰
学院将评选若干名优秀实习生,对实习工作突出的学生进行表彰。
(一)优秀实习生评选
1.评选条件
(1)按规定圆满完成各项实习任务,实习成绩为优秀(90分及以上);
(2)实习日记、实习总结、实习成果(案例分析、调查报告、实习作品、论文或其他成果)、实习鉴定表齐全,撰写认真、真实;
(3)自觉遵守学校实习纪律、实习单位工作纪律及规章制度,在实习中表现出色,工作突出,实习出勤率达到全勤或95%以上。
2.评选比例与报送时间
学院推荐优秀实习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实习生总数的10%。要求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宁缺毋滥,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学生必须完成教学实践环节规定的全部实习任务,并写出实习日记、实习总结报告等方可参加考核。
4.学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实习成绩以零分记:
(1)未参加实习或者实习缺勤时间超过规定的实习时间三分之一及其以上;
(2)实习总结报告、实习单位出具的实习鉴定、实习日志(实习笔记)和学校规定必须提交的其他实习材料有一项缺失的;
(3)实习期间由于违反学校实习纪律、实习单位工作纪律或由于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
(4)实习期间有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司法机关追究责任的;
(5)实习过程中及实习总结报告、实习日志或者其他实习材料经查有弄虚作假(包括网上下载或者抄袭他人实习日记)行为者。
西北政法大学商学院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