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学生们对消费者权益的认识与保护,提高学生们的消费意识及维权意识,3月15日,商学院在五号楼教室及校园内开展了一场主题为“守护安全,畅通消费”的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由各班团支部委员会主办,全体学生积极参与。活动现场设有主题留言、维权知识问答、播放315宣传视频等环节。
在主题留言环节上,大学生们落笔留言,表达了对消费者权益的呼吁和期望。有同学写道:“消费有品质,保障有力度”,有同学写道:“维权无小事,珍惜每个权益”。并且收集到部分同学的自制海报以直观的图画和直白的文字向大家展示了消费者的维权决心。
此外,维权知识问答环节更是吸引了同学们的共同关注。同学们积极活跃地参与,争先恐后地回答问题,相互交流心得体会,不仅提升了自我的消费意识和维权能力,也增进了同学们的友谊和互信。消费者权益知识讲解环节,团支书从相关法律法规、保障途径两方面展开,增强学生对维权的意识和能力,提高维权效果。
随后,大家走出教室,在校园里发放文明消费宣传单,诠释文明健康消费理念,号召校园广大消费者从自我做起,投身文明消费行动。同时还与大学生们进行了交流互动,让同学们分享自己的维权案例与心得。
何艳: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消费,随之而来的便是在消费中产生的各种问题。通过本次宣传活动,我深刻地认识到了维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也了解到了更多的维权知识和维权陷阱。“3.15权益保护活动”旨在有效保护消费者权益,希望大家理性、文明、健康、合理消费,促进增强自我维权意识,营造校园良好消费环境,助力消费信心提振!
马宇:
对于3.15消费者权益日,有些同学认为有其存在的必要,可以让社会重视消费者的权利,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问题;也有同学认为似乎一年的消费问题只有在这一天得到重视,平常的时候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消费者的地位没有实质性的改变。其实大部分人都是大致知道维权手段,但是很少有尝试过,对于具体的流程并不清楚。为了更好的维护消费者权益,我认为不仅需要加强对店家的监管,还要简化维权途径,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陈欣雨:
作为消费者,我们应当以一个文明的现代消费者的标准要求自己。在与经营者发生纠纷时,应当尽量心平气和地在协商的基础上解决;在协商不成时,应通过合法的渠道谋求解决。不论采取哪一种方式解决争议,都应当注意保持文明消费者的形象。
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是不可忽视的,为了让消费者的权益不受损害,除了靠国家的监督、经营者自律外,尤其重要的是消费者的自我保护的意识,消费者应当了解我们享有的权利,用法律的武器主动来维护我们的权益。
刘佳怡:
今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主题为提振消费信心。为了加强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和科学消费理念的宣传,切实保护我们每个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健康,安全与和谐的消费环境。我们班以班级为单位开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宣讲。
通过这次活动的参与,极大的提高了我们学生对于消费维权的意识,此次活动也有利于帮助我们树立正确合理的消费观念。这个过程中我也了解到了很多维权的方式,了解到了要如何去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陈月:
在这次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主题班会中,我学到了很多,其中有的问题让我印象深刻。有质量问题的商品的退货、换货、维修费用由谁承担?有同学这样提问。“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商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或双方约定要求商家履行退货、更换、修理等义务,退货、更换、修理的必要费用由商家承担。”原来,不符合要求的商品退货时是不用承担运费的,在往后的日子里,我们要学会运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自己的权益!
该活动旨在通过大学生消费教育,提高其消费权益保护意识,增强其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不仅有利于推进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也有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共建和谐市场的实践。我们相信,这样的活动一定会对未来的消费市场营造发挥重要的推动作用。